失业金、病假工资、补偿金:离职能拿哪些钱怎么算
离开一份工作时,你可能同时对应好几笔钱:在职生病有病假工资,被裁或协商离职有经济补偿金(N/N+1/2N),离职之后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它们来源不同、条件不同、算法也不同,最容易被混为一谈。真正决定你能拿哪笔的,从来不是‘离职’本身,而是为什么离开、由谁提出。
离职前后可能拿哪些钱
把‘离职能拿的钱’拆开看,其实是五笔来源完全不同的钱。先建立这张地图,后面判断‘我该主张哪笔’就不会串。
一句话记住分工:病假工资是‘在职生病’的钱,补偿金是‘被动离职’的钱,失业金是‘离职之后’的钱——三者可以先后叠加。
你的情形对应哪笔钱
决定拿哪笔钱的核心变量只有两个:你为什么离开、是谁先提出的。把常见情形对号入座,就能一眼看出能主张什么。
| 你的情形 | 能主张的钱 | 对应算法 |
|---|---|---|
| 还在职、生病停工 | 病假工资 | 医疗期内按基数×比例,不低于最低工资 80% |
| 自己主动辞职(无过错方是单位除外) | 通常什么都没有 | 无补偿;失业金一般也不符合‘非本人意愿’ |
| 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 | 经济补偿金 N | 12 个月平均工资 × 工龄系数 |
| 公司裁员 / 合同到期不续签 | 经济补偿金 N(+ 可领失业金) | N 一次性 + 失业金按月 |
| 单位未提前 30 天通知就解除 | N + 1 | N 再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
| 单位违法解除(无正当理由辞退) | 违法解除赔偿金 2N | 经济补偿标准 ×2 |
表中为常见对应关系,个别地区与具体案情可能不同;被迫辞职等例外见下方 FAQ。
在职生病:病假工资与医疗期
还没离职、只是因病需要停工时,你拿的是病假工资,前提是处在‘医疗期’内。医疗期是法律给你的带薪治病保护期,长短由工龄决定,而不是想请多久就多久。
- 医疗期长短
- 3~24 个月,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两个维度分档。
- 最短一档
- 实际工龄不满 10 年、本单位不满 5 年 → 医疗期 3 个月(累计计算周期 6 个月)。
- 最长一档
- 实际工龄 10 年以上、本单位满 20 年 → 医疗期 24 个月。
- 病假工资下限
-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本身。
- 日工资折算
-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日病假工资 = 月标准 ÷ 21.75。
- 累计计算
- 医疗期按累计病休时间算,不是一次性连续假;累计达标即视为医疗期满。
举个例子:实际工龄 8 年、在本单位干了 3 年,落入‘实际工龄不满 10 年、本单位不满 5 年’这一档,医疗期为3 个月,累计计算周期 6 个月。若当地最低工资为 2690 元,则病假工资的全国性下限为2690 × 80% ≈ 2152 元/月,再按 21.75 天折算成日工资发放。具体医疗期档位和病假工资比例,直接用计算器按你的工龄套一遍最省事。
打开「病假工资计算器」查医疗期、累计周期与病假工资下限被裁/协商:补偿金 N、N+1、2N
被裁员、协商离职或违法解除时,核心是经济补偿金。三个写法 N、N+1、2N 对应三种情形,别记混:合法解除是 N 或 N+1,违法解除才是 2N。
工龄系数的规则是:每满一年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 +1,不满六个月 +0.5。代通知金(+1)按上一个月工资单独加, 违法解除赔偿金则是 N 的两倍。
| 口径 | 含义 | 算例(月均 1.5 万、工龄 4 年 8 个月) |
|---|---|---|
| N | 合法解除的经济补偿 | 系数 4 满年 + 8 个月进位 = 5 → 约 75000 元 |
| N+1 | 未提前 30 天通知,加代通知金 | 75000 + 上月工资 15000 = 约 90000 元 |
| 2N | 违法解除赔偿金 | 75000 × 2 = 约 150000 元 |
示例为税前估算;实际以劳动合同、工资构成与当地口径为准。
离职之后:失业保险金
补偿金是离职当下的钱,失业金则是离职之后按月领的社保待遇。它有明确门槛: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费满 1 年、已办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同时满足才能领。主动辞职通常卡在‘非本人意愿’这一条。
| 累计缴费年限 | 领取期限(法定最长上限) |
|---|---|
| 满 1 年不足 5 年 | 最长 12 个月 |
| 满 5 年不足 10 年 | 最长 18 个月 |
| 满 10 年以上 | 最长 24 个月 |
12/18/24 是区间上限,不是达到区间就领满;各地按缴费年限进一步细分核定,实际常短于上限。
举例:累计缴费 6 年,落入‘满 5 年不足 10 年’档,法定最长 18 个月;若当地每月发放标准约 2000 元,则领满上限约 3.6 万元——这是上限估算,真实月数与金额要看核定。把缴费年限和当地标准填进计算器,就能得到期限与总额的估算区间。
打开「失业保险金计算器」按累计缴费年限估算领取月数与每月金额所有钱都绕不开的工资基数
上面每一笔钱,落到数字上都要先有一个‘工资基数’,而且口径还不一样:补偿金看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病假和加班则要把月薪折算成日薪、时薪。
如果你的收入是按时薪、日薪或年薪谈的,先用时薪转月薪计算器统一换算成月薪,再拿去算补偿金、病假工资,避免基数口径错位。
打开「时薪转月薪计算器」时薪 · 日薪 · 周薪 · 月薪 · 年薪互算还有一笔和离职时点无关、但同属‘工资账’的钱是加班费——工作日 1.5 倍、休息日 2 倍、法定节假日 3 倍,基数同样按 21.75、8 小时折算。它的倍数规则和算例单独讲,见《加班费怎么算?1.5、2、3 倍工资规则》,本文不再展开。
打开「加班费计算器」按 1.5/2/3 倍估算加班工资三步理清自己能拿哪些钱
情形再复杂,判断路径其实很短。按下面三步走一遍,就能把‘我能主张哪几笔、各算多少’列清楚。
- 先确认‘为什么离开、由谁提出’:主动辞职、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解除、违法解除,还是只是生病停工——这是分水岭,直接决定后面对应哪几笔钱。
- 对照情形找出能主张的钱:在职生病→病假工资;被裁/协商→N;未提前 30 天通知→N+1;违法解除→2N;非本人意愿失业且缴费满 1 年→再叠加失业金。
- 算清基数、逐笔试算:补偿金用 12 个月平均工资,病假/加班先把月薪折算成日/时薪;再用对应计算器分别算出税前金额与月数,最后相加。
常见问题
- 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 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针对的是‘非因劳动者过错’的离职: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通常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有例外——因单位未足额发工资、未缴社保、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等法定情形被迫辞职的,仍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 失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同时领吗?
- 可以,二者是两笔不冲突的钱。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的;失业保险金是从失业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只要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费满 1 年、已办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领了补偿金后仍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互不抵扣。
- 被公司辞退能拿几个月工资的补偿?
- 合法辞退按经济补偿金 N 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比如干满 4 年 8 个月,系数为 5,补偿约 5 个月工资。若单位未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另加一个月代通知金(N+1);若属违法解除,按 2N 支付赔偿金。
- 病假期间公司只发最低工资合法吗?
- 要看是否低于下限。按劳部发〔1995〕309 号第 59 条,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也就是说只发最低工资本身通常合法,但发得低于‘最低工资×80%’就不合法。部分地区另有更高口径(如按工龄比例发放),从其规定。
- 经济补偿金的 N、N+1、2N 分别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 N 是经济补偿金=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系数;N+1 是在 N 的基础上,单位未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时额外加一个月‘代通知金’(按上一个月工资计);2N 是违法解除时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三者对应不同情形,不会同时主张:合法解除是 N 或 N+1,违法解除才是 2N。
- 失业保险金一个月能领多少钱、能领多久?
- 月数看累计缴费年限:满 1 年不足 5 年最长 12 个月、满 5 年不足 10 年最长 18 个月、满 10 年以上最长 24 个月——这些是法定‘最长上限’,实际各地按缴费年限细分核定,往往短于上限。金额由各省确定,多按当地最低工资的 80%~90% 发放,不得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具体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 分情况。若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且能证明确实不符合,属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试用期辞退,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不足,则属违法解除,需按 2N 赔偿。试用期只是缩短了工作年限,并不等于单位可以随意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