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算?1.5、2、3 倍工资规则
加班费不是「多一天就多一天的钱」,倍数取决于加班类型:工作日延时 1.5 倍、休息日 2 倍、法定节假日 3 倍。 算对的前提是先把时薪折算准——月薪要除以固定的 21.75 天再除以 8 小时,用错分母结果就会偏。本文从倍数规则、时薪折算到实例逐步拆解,看完可以自己验一遍工资条。
三种加班的倍数
《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了三档:工作日超时按 1.5 倍,休息日按 2 倍(补休优先),法定节假日按 3 倍(必须付钱,补休不顶用)。
| 加班类型 | 法定倍数 | 可否补休代替 | 常见场景 |
|---|---|---|---|
| 工作日延时加班 | 不低于 1.5 倍 | 否,须支付加班费 | 下班后继续留岗,每日延长不超 3 小时 |
| 休息日加班(周六/周日) | 不低于 2 倍 | 可。补休后可不付加班费 | 周末到岗、调休班 |
| 法定节假日加班 | 不低于 3 倍 | 否,必须支付加班费 | 春节、国庆、劳动节等 13 天 |
来源:《劳动法》第 44 条;2025 年起法定节假日共 13 天,具体以国务院年度放假安排为准。
记一句话:休息日加班可以补休抵、节假日加班钱必须到位,两者不能混用。
时薪怎么折算
算加班费先折时薪。法定月计薪天数固定为 21.75 天,不能用 22 天或自然日数替换。
月计薪天数 = (365 − 104)÷ 12 = 261 ÷ 12 ≈ 21.75 天
其中 104 是全年双休日天数(每周 2 天 × 52 周)。有了月计薪天数,时薪两步得出:
日工资 = 月薪 ÷ 21.75
时薪 = 日工资 ÷ 8 = 月薪 ÷ 21.75 ÷ 8
21.75 不含法定节假日扣除
打开「日薪时薪计算器」月薪 · 日薪 · 时薪 · 21.75 折算很多人以为应该再减掉法定节假日(2025 年起共 13 天),其实不用——节假日属于带薪假,仍算计薪天数。用 250 天或 248 天做分母都是错的。
实例:月薪 1 万
用月薪 10000 元套公式,把三种加班各算一遍,结果一目了然。
- 折算日工资:10000 ÷ 21.75 ≈ 459.77 元/天
- 折算时薪:459.77 ÷ 8 ≈ 57.47 元/小时(取约 57.5 元)
- 工作日加班 2 小时:57.5 × 1.5 × 2 ≈ 172 元
- 休息日加班 8 小时(不补休):57.5 × 2 × 8 ≈ 920 元
| 场景 | 计算过程 | 加班费约 |
|---|---|---|
| 工作日延时 2 小时 | 57.5 × 1.5 × 2 | 172 元 |
| 休息日全天(8 小时,不补休) | 57.5 × 2 × 8 | 920 元 |
| 法定节假日全天(8 小时) | 57.5 × 3 × 8 | 1380 元 |
基于月薪 10000 元、时薪约 57.5 元,结果四舍五入;以实际合同工资为准。
计算基数是什么
倍数算清了,基数搞错同样得不到正确结果。加班费基数原则上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含加班费本身,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工作日加班倍数
- 不低于工资的 150%(即在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支付 50%)
- 休息日加班倍数
- 不低于工资的 200%;可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才付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加班倍数
- 不低于工资的 300%;补休不能替代,必须足额支付
- 月计薪天数
- 21.75 天,依据劳社部发〔2008〕3 号文,固定值不因月份不同而变
- 日工资公式
- 月薪 ÷ 21.75
- 时薪公式
- 月薪 ÷ 21.75 ÷ 8
- 计算基数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含加班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基数争议处理
- 合同未明确的,参照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实际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公司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合法吗
部分企业将加班费基数设为「基本工资」而非实发工资。若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通常被认定合法;但若合同约定不清晰,劳动者可主张以实际工资为基数。签合同前留意这条约定。
常见问题与维权
以下三类情况容易产生争议,提前了解可以少走弯路。
特殊工时制度:综合工时 / 不定时工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按月、季、年度综合核算)的岗位,在综合工时周期内超出法定总工时的部分才算加班,单独一天超 8 小时不一定触发加班费。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高管、外勤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岗位,法律不强制支付休息日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仍须支付 3 倍工资。 两种制度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企业不能自行宣称适用。
-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只有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才适用法定倍数。员工自行留岗、自愿延时,若无单位书面指令或打卡记录证明,仲裁时胜诉率较低——建议每次加班留好审批记录。
- 如何保留证据:保存微信/钉钉加班通知截图、OA 审批单、打卡记录、工资条等。邮件、工作群消息也是有效证据,勿随意删除。
- 发现少付怎么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计算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常见问题
- 加班费怎么算?
- 先折算时薪:日工资 = 月薪 ÷ 21.75,时薪 = 日工资 ÷ 8。再按类型乘倍数:工作日延时加班 × 1.5,休息日加班 × 2,法定节假日加班 × 3。以月薪 1 万为例,时薪约 57.5 元,法定节假日加班 8 小时约得 1380 元。
-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是怎么来的?
- 21.75 = (365 − 104)÷ 12。全年 365 天减去 104 个双休日(每周 2 天 × 52 周),剩下 261 天是法定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除以 12 个月得 21.75 天。注意这里没有扣除 13 天法定节假日,因为节假日按规定是带薪假,仍算计薪天数。
- 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怎么算,是正常工资之外再加三倍吗?
- 不是额外再加三倍,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即该天总到手工资为平时的 3 倍。例如时薪 57.5 元,加班 8 小时:加班费 = 57.5 × 3 × 8 ≈ 1380 元,这 1380 元已经包含当天正常出勤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在此基础上再扣一个班的工资。
- 休息日加班可以只安排补休、不付加班费吗?
- 可以。《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 200% 工资。法定节假日则不同,无论是否补休都必须支付 300% 工资,补休不能替代加班费。
- 加班费基数按哪个工资算?
- 原则上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不含加班费本身。若合同约定不明确,可参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无论如何,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公司以基本工资为基数(低于实发工资),若合同有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合法,但劳动者可协商争取。
- 周末加班是 2 倍还是 3 倍?
- 周六周日属于休息日,适用 2 倍工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才付 2 倍)。只有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2025 年起共 13 天)才是 3 倍,且不得以补休替代。如果法定节假日与周末重叠调休,以官方放假安排为准,调休的周末工作日按正常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