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计算器
城建税计算器: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依所在地区域档自动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支持小规模/小微/个体户「六税两费」减半。
本期实际缴纳(已享受减免、进项留抵抵减后)的增值税额。期末留抵「退税」额请填到下一栏单独扣除。增值税免征或为 0 时,城建税随之为 0。
本期收到并应在本申报期扣除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8 号,仅扣一般计税方法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工具自动从增值税计税基数中扣除(下限 0,超出部分本工具不结转)。
仅生产、委托加工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应税消费品才涉及消费税;一般经营留空即可。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请勿填入。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城建税率按所在地分档: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按纳税人所在地确定,与企业规模无关。
2023-01-01—2027-12-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城建税减按 50% 征收。
城建税 = 计税依据 × 城建税率;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期末留抵退税额,下限 0)+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城建税率按所在地(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确定。本结果为估算,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及纳税申报为准。
怎么用
- 填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填本期实际缴纳(已扣除减免、进项留抵抵减后)的增值税额。城建税以实缴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或为 0 时城建税随之为 0。期末留抵「退税」额请填到下一栏单独扣除。
- 填期末留抵退税(如有):若本期收到并应在本申报期扣除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填到此栏,工具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8 号自动从增值税计税基数中扣除(仅扣一般计税方法部分,下限 0);无留抵退税留空即可(默认 0)。
- 填消费税(如有):填本期实际缴纳的国内(非进口环节)消费税,如生产、委托加工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应税消费品;一般经营留空即可(默认 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请勿填入。
- 选所在地区域档: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三档: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不在市区/县城/镇及海上油气田等)1%。按所在地确定,与企业规模无关。
- 判断是否减半: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勾选「六税两费」减半,2023—2027 年城建税减按 50% 征收。
- 读取结果:页面实时给出计税依据、适用城建税率、减半前应纳与最终应纳城建税。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与纳税申报为准。
核心要点
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 × 所在地税率,不是按销售额、也不是按销项税额计。税率只看纳税人所在地:市区 7%、县城/建制镇 5%、其他 1%,与企业规模、行业无关。下面先给结论,再看公式与算例。
- 计税依据看实缴税额:是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不是销项税额,更不是营业额;增值税免征或为 0 时,城建税随之为 0。
- 区域档怎么选:按纳税人所在地——市区 7%、县城/建制镇 5%、其他(不在市区/县城/镇及海上油气田等)1%,与是不是小微无关。
- 谁能减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2023—2027 年「六税两费」减半,城建税按 50% 征收。
- 留抵退税要扣:本期收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需从(一般计税方法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未扣完结转续扣。
- 进口环节不算:进口货物及境外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依法不征城建税,不计入计税依据。
原理与公式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期末留抵退税额,下限 0)+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城建税以此为基数,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或为 0 时城建税随之为 0。 此处的增值税、消费税仅指国内(非进口)环节实际缴纳的部分;进口货物及境外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依法不征收城建税,不计入计税依据。 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8 号》,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还需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自收到之日起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中扣除,未扣完余额结转续扣)。
城建税率(按所在地区域分档)
| 所在地 | 税率 | 说明 |
|---|---|---|
| 市区 | 7% |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
| 县城、建制镇 | 5% | 所在地在县城或建制镇 |
| 其他 | 1% | 不在市区/县城/镇,及海上油气田等 |
城建税 = 计税依据 × 城建税率(适用减半时再 × 50%)
城建税率只看所在地区域,与企业规模、行业无关。
算例 1(市区·不减半):实缴增值税 10,000 元,市区 → 城建税 = 10000 × 7% = 700 元。
算例 2(县城·含消费税):实缴增值税 8,000 元 + 消费税 2,000 元,县城 → 计税依据 10,000 元 × 5% = 500 元。
算例 3(市区·六税两费减半):实缴增值税 10,000 元,市区,小规模减半 → 城建税 = 10000 × 7% × 50% = 350 元(减半前 700 元,省 350 元)。
算例 4(市区·扣期末留抵退税):实缴增值税 10,000 元,本期可扣留抵退税 3,000 元,市区 → 增值税计税基数 = 10000 − 3000 = 7,000 元,城建税 = 7000 × 7% = 490 元。
常见问题
- 城建税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
-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 计税依据 × 城建税率。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税额之和」,不是销售额;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三档:市区 7%、县城/建制镇 5%、其他 1%。例如某市区企业本期实缴增值税 1 万元:城建税 = 10000 × 7% = 700 元。若同时缴了消费税,则把增值税、消费税相加后再乘税率。
- 城建税 7%、5%、1% 怎么按区域选?
- 按纳税人(实际缴纳或代扣代收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确定:所在地在市区的适用 7%;在县城、建制镇的适用 5%;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以及海上油气田等)适用 1%。这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的三档比例税率,只看所在地区域,与企业规模、行业无关。
-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还是税额?期末留抵退税要怎么扣?
- 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是销售额,也不是销项税额。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8 号》,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按规定计算的应纳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其中期末留抵退税,自收到之日起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一般计税方法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未扣完的余额结转以后纳税申报期继续扣除。本工具单设「期末留抵退税」一栏:把本期可扣的退税额填入,工具会自动从增值税计税基数中扣除(下限 0,超出部分本工具不结转,需自行按申报期续扣)。
-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的城建税可以减半吗?
-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 50% 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就在其中。勾选「六税两费」减半后,城建税按 50% 计算;该减半与其他依法享受的优惠可叠加。
- 增值税免征了,还要交城建税吗?
- 不用。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增值税享受小规模月 10 万 / 季 30 万起征点免征、或其他法定免征时,实缴增值税为 0,对应的城建税也随之为 0。本工具把「实缴增值税」填 0 即可得到城建税为 0。
- 进口烟酒、成品油等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要算城建税吗?
- 不算。对进口货物,以及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因此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要填进本工具——计税依据只包含国内(非进口)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若同时有国内和进口环节税额,只填国内部分。
- 城建税和附加税费是一回事吗?
- 城建税是「附加税费」中的一项。通常说的「附加税(费)」指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三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三者计税依据相同。本工具只算城建税;若想一次算出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内的三项合计,可用站内的「附加税计算器」。
- 这个工具算增值税本身吗?
- 不算。本工具只算城建税,需要你先填入已经算好的实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本身可用站内的增值税计算器、小规模纳税人税计算器先算出,再把实缴增值税额填到这里计算城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