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计算器

附加税计算器: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自动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 各项及合计,支持小规模/小微/个体户「六税两费」减半。

本期实际缴纳(已享受减免、留抵抵减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免征或为 0 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随之为 0。

仅生产、委托加工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应税消费品才涉及消费税;一般经营留空即可。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附加税费,请勿填入。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城建税率按所在地分档: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 全国统一。

2023-01-01—2027-12-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减按 50% 征收。

附加税费合计应纳
¥1,200.00
计税依据(实缴增值税+消费税)¥10,000.00
综合附加税费率12%
城市维护建设税(7%)¥700.00
教育费附加(3%)¥300.00
地方教育附加(2%)¥200.00
合计应纳附加税费¥1,200.00

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各项 = 计税依据 × 税率。城建税率按所在地(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确定,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 全国统一。 本结果为估算,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及纳税申报为准。

怎么用

  1. 填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填本期实际缴纳(已扣除减免、留抵抵减后)的增值税额。附加税费以「实缴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或为 0 时附加随之为 0。
  2. 填消费税(如有)填本期实际缴纳的国内(非进口环节)消费税,如生产、委托加工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应税消费品;一般经营留空即可(默认 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附加税费,请勿填入。
  3. 选所在地档位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三档: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不在市区/县城/镇及海上油气田等)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 全国统一。
  4. 判断是否减半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勾选「六税两费」减半,2023—2027 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减按 50% 征收。
  5. 读取结果页面实时给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各项税额与合计应纳附加税费。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与纳税申报为准。

原理与公式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三项附加税费都以此为基数,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或为 0 时附加随之为 0。 此处的增值税、消费税仅指国内(非进口)环节实际缴纳的部分;进口货物及境外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依法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计入计税依据。

各项税额

税(费)种税率说明
城市维护建设税7% / 5% / 1%市区 7%、县城/镇 5%、其他 1%,按所在地确定
教育费附加3%全国统一
地方教育附加2%全国统一

某项税额 = 计税依据 × 该项税率(适用减半时再 × 50%)
综合附加税费率 = 城建税率 + 3% + 2%(市区为 12%,县城/镇为 10%,其他为 6%)。

舍入口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分别按各自税率算出后, 各自四舍五入到分(0.01 元)再合计——附加税费分税种申报,逐项收口更贴近实务。 因此小额情形下,合计可能与「计税依据 × 综合税率」一次性舍入的结果相差 0.01 元。

算例 1(市区·不减半):实缴增值税 10,000 元,市区 → 城建税 700 + 教育费附加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200 = 1,200 元(10000 × 12%)。

算例 2(市区·六税两费减半):实缴增值税 10,000 元,市区,小规模减半 → 城建税 350 + 教育费附加 150 + 地方教育附加 100 = 600 元(减半前 1,200 元,省 600 元)。

算例 3(含消费税):实缴增值税 8,000 元 + 消费税 2,000 元,县城 → 计税依据 10,000 元 × 10% = 1,000 元(城建税 500 + 教育费附加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200)。

常见问题

附加税费包括哪些?怎么算?
通常说的「附加税(费)」指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三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都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税额之和」,分别乘以各自税率:城建税按所在地 7%/5%/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例如某企业本期实缴增值税 1 万元、在市区:城建税 = 10000×7% = 700 元,教育费附加 = 10000×3% = 300 元,地方教育附加 = 10000×2% = 200 元,合计 1200 元(综合 12%)。
城建税 7%、5%、1% 怎么选?
按纳税人(实际缴纳或代扣代收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确定:所在地在市区的适用 7%;在县城、建制镇的适用 5%;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以及海上油气田等)适用 1%。这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的三档比例税率,与企业规模无关,只看所在地。
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还是税额?要不要含留抵退税?
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是销售额,也不是销项税额。应按扣除减免税、抵减留抵后真正入库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需要注意:纳税人取得的期末留抵退税,在计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允许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即按扣除留抵退税后的实缴税额计征)。本工具按你填入的「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直接计算,请填扣除后的口径。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的附加税费可以减半吗?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 50% 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其中就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勾选「六税两费」减半后,三项均按 50% 计算。该减半与其他依法享受的优惠可叠加。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还要交吗?
不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都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增值税享受小规模月 10 万 / 季 30 万起征点免征、或其他法定免征时,实缴增值税为 0,对应的附加税费也随之为 0。本工具把「实缴增值税」填 0 即可得到附加税费为 0。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什么区别?所有地区都征 2% 地方教育附加吗?
教育费附加是全国统一的政府性基金,按实缴增值税、消费税的 3% 征收,依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地方教育附加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按 2% 征收,依据财综〔2010〕98 号,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已统一按 2% 开征。两者计税依据相同、申报时分列。若个别地区另有规定,以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进口烟酒、成品油等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要算附加税费吗?
不算。对进口货物,以及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也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税字〔2005〕072 号)。因此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要填进本工具——计税依据只包含国内(非进口)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若同时有国内和进口环节税额,只填国内部分。
这个工具算增值税本身吗?
不算。本工具只算「附加税费」,需要你先填入已经算好的实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本身可用站内的增值税计算器、小规模纳税人税计算器、价税分离计算器先算出,再把实缴增值税额填到这里计算附加。

来源与更新

城市维护建设税三档税率(7%/5%/1%)与计税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09-01 起施行);教育费附加 3% 依据 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地方教育附加 2% 依据 财综〔2010〕98 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2023-01-012027-12-31)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具体适用与最终税额以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最近更新:2026-06-29

本工具按通用口径估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涵盖期末留抵退税扣除的逐期判定、跨地区代扣代缴、特定行业减免等特殊情形;最终应纳税费以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不构成税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