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器
劳务报酬个税扣多少、到手多少,两套法定口径一页算清:普通劳务按「每次收入」减除 800 元或 20% 费用、套预扣率表二 20%/30%/40%,并支持税后倒推税前;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按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的累计预扣法,累计费用 20% 加 5,000 元/月减除、套 3%—45% 七级预扣率。
讲课、设计、咨询、兼职等一般劳务:支付方按「每次收入」减 800 元或 20% 费用后按 20%/30%/40% 预扣。
已知这次开多少劳务费,算出支付方代扣多少税、你到手多少。
税法口径的「每次收入」:一次性劳务按这一笔填;同一项目的连续性劳务按「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合并后填,而不是按打款笔数拆开。
只算单笔填 1;长期按月结算填 12。用于估算全年预扣税额与并入年度汇算的收入额。
应预扣预缴税额 = (¥30,000.00 − ¥6,000.00)× 30% − 速算扣除数 ¥2,000.00 = ¥5,200.00。 预扣只是预缴:次年 3—6 月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按收入的 80% 计入收入额,再减 6 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与专项附加扣除后按 3%—45% 年度税率表算真实税额,多退少补——全年收入不高时通常能退回大部分预扣税款。本结果不含代开发票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怎么用
- 先选适用的预扣口径:钱是谁付的决定用哪套算法。讲课、设计、咨询、兼职等一般劳务,支付方按「每次收入」预扣,选「普通劳务·按次预扣」;2025 年 10 月 1 日起,从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劳务报酬(网约车、外卖配送、直播、家政等)改由平台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选「平台从业·累计预扣」。两套口径的费用扣除和税率表都不一样,选错会差出好几倍。
- 普通劳务:选方向并按「每次收入」填金额:默认「税前算税后」:知道这次开多少劳务费,算出对方代扣多少个税、自己到手多少;谈价按到手谈的,切到「税后倒推税前」。金额要按税法口径的「每次收入」填:一次性劳务(一场讲课、一单设计)填这一笔的税前金额;同一项目的连续性劳务(每周供稿、按月结的顾问费)要把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合并成一次再填,不能按打款笔数拆开算。再填全年支付次数:只算单笔填 1,长期按月结算填 12。
- 平台从业人员:填每月收入与连续取得月份数:填每月从同一个平台拿到的税前劳务报酬,再填当年截至本月在这个平台连续取得报酬的月份数(1—12)。累计减除费用按 5,000 元 × 月份数算,所以月份数越大扣除越多;中间某个月没从这个平台拿到钱,连续期间就中断,要从再次取得报酬的月份重新按 1 起算。在多个平台接单的,各平台按本平台的收入与连续月份数分别累计预扣,别把几个平台的收入合并成一个数填进来,要一个平台填一次。有个人养老金等可在预扣环节扣的项目,填到「每月其他扣除」。
- 读结果并区分预扣与汇算:按次口径给出减除费用(800 元或 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预扣率与速算扣除数、本次预扣个税与税后到手;平台口径给出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应预扣与逐月明细,并对比按次预扣少预缴多少。两种口径扣的都是预缴税款,不是最终税负;次年 3—6 月综合所得汇算按 3%—45% 年度税率表重算,多退少补。
核心要点
劳务报酬的个税分两道:支付方打款时先预扣预缴,次年汇算再按综合所得税率重算、多退少补。预扣看着重,最终税负往往低得多。但预扣环节现在有两套口径,先对号入座再算:
| 对比项 | 普通劳务(按次预扣) | 平台从业人员(累计预扣) |
|---|---|---|
| 典型场景 | 讲课、设计、咨询、兼职、私活,由企业/机构直接付款 | 网约车、外卖配送、直播、家政等,由互联网平台企业付款 |
| 计税单位 | 每次收入(连续性收入按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合并为一次) | 当年在本平台连续取得报酬的累计数 |
| 费用扣除 | ≤4,000 元减 800 元;>4,000 元减 20% | 累计收入 × 20%,另加 5,000 元/月 × 连续月份数 |
| 预扣率 | 预扣率表二 20% / 30% / 40% | 预扣率表一 3%—45% 七级 |
| 依据与起点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2019-01-01 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2025-10-01 起) |
- 减除费用:每次收入 ≤ 4,000 元按 800 元计算;> 4,000 元按收入的 20% 计算。
- 预扣率表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00 元的部分 20%、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30%(速扣 2,000)、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40%(速扣 7,000)。
- 同一笔 30,000 元的两套算法:按次预扣是 30,000 元 → 减 6,000 元 → 应纳税所得额 24,000 元 → 24000 × 30% − 2000 = 5,200 元,到手 24,800 元;换成从平台首月取得,则是(30,000 − 6,000 − 5,000)× 3% = 570 元,预缴阶段少垫 4,630 元。
- 两条不扣税的边界:按次口径每次收入 ≤ 800 元时,法定减除费用 800 元已不低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不低于 0 处理,不预扣个税;平台口径月收入 ≤ 6,250 元时,收入的 80% 不超过 5,000 元/月的累计减除费用,整个连续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都是 0,同样不预扣。
- 计次与多平台:一次性收入按笔计次,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按「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合并计一次;在多个平台接单的,各平台按本平台的收入与连续月份数分别累计预扣,不能把几个平台的收入合并到一家计算。
- 汇算折算:两套口径都只是预缴。并入综合所得时收入额 = 税前收入 × 80%,再减 6 万元基本减除费用等扣除后按 3%—45% 计税,多退少补。
原理与公式
口径一 · 普通劳务按「每次收入」预扣
第一步 · 每次收入减除费用每次收入 ≤ 4,000 元:减除费用 = 800 元;每次收入 > 4,000 元:减除费用 = 每次收入 × 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max(每次收入 − 减除费用,0)
公告原文是「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这是法定定额,每次收入低于 800 元时减除费用仍是 800 元,不缩减为收入本身;差额不按负数计税,应纳税所得额取 0,本次不产生预扣税额。
第二步 · 预扣率表二(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对应每次收入(>4,000 元时) |
|---|---|---|---|
| 不超过 20,000 元 | 20% | 0 | ≤ 25,000 元 |
| 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 30% | 2,000 | 超过 25,000 元至 62,500 元 |
|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 40% | 7,000 | > 62,500 元 |
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算例 0(未达起扣):一次收入 600 元 → 减除费用按法定的 800 元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 = max(600 − 800,0)= 0 元 → 不预扣个税,到手 600 元。
算例 1(定额减除区间):一次收入 3,000 元 → 减 800 元 → 应纳税所得额 2,200 元 → 2200 × 20% = 440 元,到手 2,560 元,预扣税负率 14.67%。
算例 2(比例减除 + 30% 档):一次收入 30,000 元 → 减 30000 × 20% = 6,000 元 → 应纳税所得额 24,000 元 → 24000 × 30% − 2000 = 5,200 元,到手 24,800 元。
算例 3(40% 档):一次收入 100,000 元 → 减 20,000 元 → 应纳税所得额 80,000 元 → 80000 × 40% − 7000 = 25,000 元,到手 75,000 元。
临界点:4,000 元处两种减除方式衔接连续(都是减 800 元、扣 640 元);25,000 元处 20% 与 30% 档衔接(都是 4,000 元);62,500 元处 30% 与 40% 档衔接(都是 13,000 元)——超额累进不会跳档多扣。
税后倒推税前:到手额关于税前收入分段线性且单调递增,可分段反解到手 ≤ 800 元:税前 = 到手800—3,360 元:税前 =(到手 − 160)÷ 0.83,360—21,000 元:税前 = 到手 ÷ 0.8421,000—49,500 元:税前 =(到手 − 2,000)÷ 0.76> 49,500 元:税前 =(到手 − 7,000)÷ 0.68
口径二 · 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累计预扣(2025-10-01 起)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由平台企业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不再按次套用预扣率表二。适用对象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配送、出行、直播、家政、家教、咨询、设计、培训等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已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所得性质通常转为经营所得,不适用本口径。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 − 累计费用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费用 = 累计收入 × 20%(无 800 元定额档)累计减除费用 = 5,000 元/月 × 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
预扣率表一(累计预扣法适用,3%—45% 七级),档次与速算扣除数同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
| 不超过 36,000 元 | 3% | 0 |
| 超过 36,000 元 至 144,000 元 的部分 | 10% | 2,520 |
| 超过 144,000 元 至 300,000 元 的部分 | 20% | 16,920 |
| 超过 300,000 元 至 420,000 元 的部分 | 25% | 31,920 |
| 超过 420,000 元 至 660,000 元 的部分 | 30% | 52,920 |
| 超过 660,000 元 至 960,000 元 的部分 | 35% | 85,920 |
| 超过 960,000 元 的部分 | 45% | 181,920 |
算例 4(平台首月):10 月起在某平台接单,当月取得 30,000 元 → 累计费用 30000 × 20% = 6,000 元、累计减除费用 5,000 元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19,000 元 → 19000 × 3% − 0 = 570 元,到手 29,430 元。同样一笔钱按口径一要预扣 5,200 元,累计预扣法少垫 4,630 元。
算例 5(连续 3 个月、累计爬档):每月都从该平台取得 30,000 元。第 2 个月累计收入 60,000 元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38,000 元跨到 10% 档 → 累计应预扣 38000 × 10% − 2520 = 3,800 − 2,520 = 1,280 元,减去已预扣的 570 元,第 2 个月扣 710 元;第 3 个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57,000 元 → 累计应预扣 5700 − 2520 = 3,180 元,本月扣 1,900 元。和工资的累计预扣法一样,年初扣得少、随累计额爬档逐月变多。
不预扣的临界点:月收入 ≤ 6,250 元时,收入的 80% 恰好不超过 5,000 元/月的累计减除费用,整个连续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都是 0,一分钱不预扣;同样的 6,250 元按口径一每次要预扣 (6250 − 1250) × 20% = 1,000 元。
「连续月份数」怎么数:按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中间某月未从该平台取得报酬的,连续期间中断,自再次取得报酬的月份起重新从 1 起算;在多个平台接单的,各平台分别累计,5,000 元/月的减除费用不能在几家平台重复叠加。另需注意公告公式中只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要留到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时再扣。连续 12 个月自平台取得服务收入累计超过 500 万元的,平台企业应当引导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
两套口径共同的下一步 · 年度汇算
预扣不是最终税负 · 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税时收入额 = 劳务报酬收入 ×(1 − 20%),再减 60,000 元/年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按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3%—45%)算出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扣税额多退少补。要按全年收入测算汇算税额与退补税,请用站内的自由职业收入计算器。
常见问题
- 劳务报酬个税怎么算?800 元和 20% 的减除费用怎么选?
- 两步算。第一步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 元计算(收入低于 800 元时仍按 800 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不低于 0 处理);每次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 20% 计算,收入减去它就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步套预扣率表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00 元的部分预扣率 20%(速算扣除数 0),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30%(速扣 2,000),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40%(速扣 7,000)。公式是「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一次开 30,000 元:减除 20% 即 6,000 元,应纳税所得额 24,000 元,24000 × 30% − 2000 = 5,200 元,到手 24,800 元。
- 劳务报酬多少钱以内不用扣税?800 元和 4,000 元两个临界点差在哪?
- 每次收入不超过 800 元时不预扣个税,到手就是原额——法定减除费用仍按 800 元计算,此时它已不低于收入本身,应纳税所得额按不低于 0 处理(税法不按负数计税),所以税额为 0。超过 800 元就要扣:1,000 元时扣(1000 − 800)× 20% = 40 元。4,000 元是减除方式的切换点而不是免税点——4,000 元时减 800 元(扣 640 元),4,000 元以上改减 20%,在 4,000 元处两种算法结果相同,所以税额是连续的,不存在「多开 1 块钱多扣一大截」的跳档。
- 劳务报酬被预扣的 20% 能退回来吗?年度汇算怎么退?
- 能不能退、退多少,只有把全年综合所得汇总算完才知道,可能退税、可能补税,也可能不用退补。劳务报酬按次预扣率起步就是 20%,而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时收入额只按税前收入的 80% 计算,再减 60,000 元/年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按 3%—45% 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扣税额多退少补——所以全年收入不高、预扣率又偏高的人常常能退回一部分。举例:全年只有一笔 30,000 元劳务报酬、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已预扣 5,200 元,汇算时收入额 24,000 元低于 60,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全年应纳税额为 0,这 5,200 元可全额退回;但如果同一年还有工资等其他综合所得,把它们加总后可能落到更高税率档,结果就未必是退税。办理时间是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提交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劳务报酬同一个月分几次打款,个税是分笔算还是合并算?
- 看是不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性收入。按《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所以同一个顾问合同一个月内分 3 次各打 3,000 元,应按 9,000 元合并计一次(减 20% 后 7,200 元,扣 1,440 元),而不是各减 800 元分开扣(那样只预扣 1,320 元)。计次错误影响的是预缴环节:预扣少了不等于税就少了,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时仍按法定口径重算,差额多退少补,扣缴义务人还可能被要求更正申报。不同项目、不同支付方的劳务分别计次。
-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主播的劳务报酬个税怎么扣?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换了口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第一条,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由平台企业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 − 累计费用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 × 20% 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 5,000 元/月 × 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预扣率用 3%—45% 的七级预扣率表(与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同一张表)。同样是首月拿到 30,000 元:老口径按次预扣(30000 − 6000)× 30% − 2000 = 5,200 元,新口径只需(30000 − 6000 − 5000)× 3% = 570 元,预缴阶段少垫 4,630 元。
- 劳务报酬按次预扣和平台累计预扣怎么选?连续取得的月份数怎么数?
- 看付钱的是不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企业作为支付方、为你办理扣缴申报的(网约车、即时配送、直播、家政、家教、咨询、设计等平台上以个人名义提供服务),走 2025 年第 16 号公告的累计预扣法;企业、学校、机构直接付给你的讲课费、稿酬性质之外的劳务费、私活设计费等,仍走 61 号公告的按次预扣(800 元或 20% 扣除 + 20%/30%/40%)。已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以个体工商户等名义经营的,所得性质通常转为经营所得,两套劳务报酬口径都不适用;连续 12 个月从平台取得服务收入累计超过 500 万元的,平台会引导你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月份数按「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数:3 月开始接单、连续做到 7 月,7 月这期就是 5 个月,累计减除费用 25,000 元;若 5 月一单没接、6 月又开始,连续期间中断,6 月重新按第 1 个月算。在多个平台接单的,各平台按「本平台」的收入与连续月份数分别累计预扣,不能把几个平台的收入合并到一家计算;预扣环节各平台分别减除,合计预扣税款可能低于全年实际税负,差额在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一并多退少补。
-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个税有什么区别?公司为什么按 20% 扣我的钱?
- 区别在法律关系、收入额确认和预扣方式。工资薪金基于劳动关系,按累计预扣法预扣,年初税率低、随累计收入慢慢爬档,还能按月享受 5,000 元/月的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一般劳务报酬基于劳务关系(个人对公司提供服务,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不缴社保),按次预扣,只减 800 元或 20% 费用,起步预扣率就是 20%,所以看起来「扣得特别狠」。两者都并入综合所得、适用同一张 3%—45% 年度税率表,但并不等于最终税负一定相同:工资薪金通常按收入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的收入额只按收入的 80% 计算,可扣除项目和预缴节奏也不同,所以名义收入一样时,最终应纳税额未必一致。
- 劳务报酬税后倒推税前怎么算?想到手 10,000 元要开多少劳务费?
- 把工具切到「税后倒推税前」输入 10,000 元即可:应开税前约 11,904.76 元,预扣个税 1,904.76 元。手算可分段套公式:到手 3,360—21,000 元时税前 = 到手 ÷ 0.84;21,000—49,500 元时税前 =(到手 − 2,000)÷ 0.76;超过 49,500 元时税前 =(到手 − 7,000)÷ 0.68;到手 800—3,360 元时税前 =(到手 − 160)÷ 0.8。注意合同里写「税后 X 元」时,多出的税由支付方承担,且这笔含税收入仍要计入你的综合所得参加汇算;如果还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另算,不在本工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