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器
企业所得税计算器:输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按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5%)、一般企业(25%)、高新技术企业(15%)分别计税,自动判断小微「三个数值条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人数≤300、资产≤5000万)+ 非限制/禁止行业条件」,给出应纳税额、实际税负率与节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按税法口径纳税调整后的金额(≈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会计利润或营业额。
同时满足「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从业人数≤300、资产总额≤5000万」三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按20%税率,实际税负5%(2023—2027)。
从业人数 = 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 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超过 300 人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超过 5000 万元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如房地产开发、部分金融等可能被排除)。 选「不符合」将按一般企业 25% 计税;选「不确定」时本工具按「假设满足」估算并提示需自行核实。
按假设估算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未填写/未确认: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非限制/禁止行业,已按满足假设),实际税负 5%;相比按 25% 全额计税节省 ¥200,000.00。请自行核实上述条件,超限则不再享受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5%(计入比例)× 20%(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 5%。 本结果仅为企业所得税估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自行按税法口径纳税调整;最终以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不构成税务建议。
怎么用
- 填年应纳税所得额:填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万元)。它是利润总额按税法口径纳税调整后的金额(≈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会计利润,也不是营业额。
- 选企业类型:小型微利企业(满足三条件享 5% 实际税负)、一般企业(25%)、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三选一。多数中小企业可对照「小型微利企业」三条件判断。
- 填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并确认行业(小微选填):选「小型微利企业」时可填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并勾选「已确认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系统据此判断是否满足「从业人数≤300、资产总额≤5000万、非限制禁止行业」;未填/未勾选项会按假设满足处理,并在结果中提示为「按假设估算」,需自行核实。
- 读取结果:页面实时给出应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税后所得,以及相比按 25% 全额计税节省的税额。不符合小微条件时会自动回退按 25% 计税并提示原因。
原理与公式
基本公式应纳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按税法口径纳税调整后的金额,不是营业额或会计利润。
| 企业类型 | 计税口径 | 实际税负 |
|---|---|---|
| 一般企业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5% |
| 高新技术企业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15% |
| 小型微利企业(≤300 万) | 应纳税所得额 × 25%(计入比例)× 20%(税率) | 5% |
小型微利企业三条件(须同时满足)
①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300 万元;② 从业人数 ≤ 300 人;③ 资产总额 ≤ 5000 万元; 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如房地产开发等可能被排除)。四项须同时满足,缺一即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口径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 + 季末值)÷ 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指标。其中「从业人数」= 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 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临界提醒(全有或全无)应纳税所得额 ≤ 300 万 → 减按 25% 计入、按 20% 计税(实际 5%)应纳税所得额 > 300 万 → 不属于小型微利,全额按 25%(高新 15%)
超过 300 万元是就「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 25% 计税,不是只对超出部分计税。
算例 1(小型微利·100 万):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 100万 × 25% × 20% = 5 万元,实际税负 5%;相比一般企业 25万元节省 20 万元。
算例 2(小型微利·300 万临界):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 → 300万 × 5% = 15 万元;若应纳税所得额变为 301 万元则不再符合小微, 301万 × 25% = 75.25 万元,税额陡增。
算例 3(高新技术企业·200 万):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元、减按 15% → 200万 × 15% = 30 万元,相比一般企业 50 万元节省 20 万元。
说明:应纳税额、税后所得、节税额均按分(0.01 元)四舍五入展示,并由已舍入的税额派生, 保证「税额 + 税后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节省 = 按 25% 全额税额 − 应纳税额」在展示口径下守恒; 实际申报金额以纳税申报表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常见问题
-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率是多少?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法定基本税率为 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两类常见优惠:①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②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税率缴纳,实际税负 5%(2023—2027)。例如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一般企业 = 100万 × 25% = 25 万元;小型微利企业 = 100万 × 25% × 20% = 5 万元。注意应纳税所得额不是营业额、也不是会计利润,而是按税法口径纳税调整后的金额。
-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2026 年还有优惠吗?
- 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三条件须同时满足,缺一即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优惠(≤300 万部分减按 25% 计入、按 20% 税率,实际税负 5%)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现行有效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仍可享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均按全年各季度的平均值确定。
-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 万元怎么算?是只对超出部分按 25% 吗?
- 不是。应纳税所得额一旦超过 300 万元,企业就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应就「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 25%(高新技术企业 15%)计税,而不是只对超过 300 万的部分计税。例如应纳税所得额 301 万元的一般企业:应纳税额 = 301万 × 25% = 75.25 万元,而不是把前 300 万按 5%、超出 1 万按 25%。这与个税「超额累进、只对超出部分加税」不同,是「全有或全无」的临界跳变,临近 300 万时需特别注意筹划。
- 应纳税所得额和营业额、利润总额有什么区别?
- 三者层层递进:营业额(收入)是最上层;利润总额 = 收入 − 成本费用,是会计口径的税前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经税法纳税调整后的金额(加回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减去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本工具直接输入应纳税所得额。若你只有会计利润,需先做纳税调整才能得到准确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工具不替代专业纳税调整。
- 高新技术企业又同时是小型微利企业,按哪个算?
- 两项优惠不能叠加适用,应择优选其一。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 5%,低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15%,所以在两者都符合条件(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等)时,选「小型微利企业」更省税。一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 万元不再符合小微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则可继续按 15% 计税(优于一般企业 25%)。本工具按你所选类型分别计算,你可切换对比两种口径下的税额。
-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算还是按季预缴?这个工具算的是哪个?
-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预缴时也按累计利润和小型微利政策预填享受优惠。本工具计算的是按你输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全年应纳税额(汇算口径);若用于季度预缴估算,可填当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近似估计,最终以申报表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