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让计算器

面向企业交易的三类折让:商业折扣(含连环折扣算综合折扣率)、现金折扣(2/10 n/30 算折扣额与放弃折扣年化成本)、销售折让(按折让率或折让额算折让后净额)。

商业折扣:按标价打折的成交折让,支持「减 20% 再减 10%」的连环折扣;现金折扣:如 2/10 n/30,早付款享折扣;销售折让:售后因质量 / 规格问题给的价款减让。

单件标价 / 挂牌价,需大于 0。

%

一个折扣直接填(如 20 表示 8 折);连环折扣用逗号隔开(如 20, 10 表示先减 20% 再减 10%),系数相乘不相加。每个须在 0–100 之间。

用于汇总折扣总额与应付总额;只算单件填 1。

单件折后价
¥720.00
综合折扣率28%
相当于打7.2
净价系数0.72
标价¥1,000.00
折扣总额(×1¥280.00
应付总额¥720.00

折后价 = 标价 1000 × 净价系数 0.72(连环折扣 减 20% 减 10%)= 720 元/件

怎么用

  1. 选择折让类型先选折让口径:「商业折扣」按标价打折的成交折让(支持连环折扣);「现金折扣」是早付款享折扣(如 2/10 n/30);「销售折让」是售后因质量或规格问题给的价款减让。三者账务处理不同,别混用。
  2. 商业折扣:填标价与折扣率填单件标价与折扣率。一个折扣直接填(20 表示 8 折);连环折扣用逗号隔开(20, 10 表示先减 20% 再减 10%),系数相乘不相加。再填数量汇总总额。页面给出折后价、综合折扣率、净价系数与折数。
  3. 现金折扣:填金额与折扣条件填赊销全额、现金折扣率、折扣期与信用期(如 2/10、n/30)。页面给出折扣额、折扣期内实付、到期付全款金额,以及「放弃现金折扣的年化机会成本」,便于和企业短期资金成本放在一起核对。
  4. 销售折让:填原销售额与折让填原销售额,按折让率(%)或折让金额(元)二选一填减让额度。页面给出折让额、折让率与折让后净额;一般纳税人还要按规定开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额。

核心要点

折让计算器把企业交易中的价格减让拆成三类:商业折扣看成交净价,现金折扣看早付款折扣额和放弃折扣年化成本,销售折让看售后减让后的净额。

  • 商业折扣:销售时按标价打折,成交价即折后价;连环折扣系数相乘, 综合折扣率 = 1 − 各(1 − 折扣率)之积。
  • 现金折扣:早付款优惠(如 2/10 n/30);折扣额 = 金额 × 折扣率, 放弃折扣的年化成本往往高达 30% 以上。
  • 销售折让:售后价款减让,冲减销售收入;一般纳税人需开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额。
  • 算例:标价 1000 元先减 20% 再减 10%,折后价约 720 元,综合折扣率约 28%,相当于 7.2 折。
  • 边界提醒: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率不能填满额折扣;销售折让可按全额减让录入;含税或不含税口径跟随你的输入金额。
  • 判断框架:先按发生环节选类型,再把折扣额、年化成本、发票列示和企业现金流放在同一口径下核对。

原理与公式

商业折扣(含连环折扣)
净价系数 = ∏(1 − 折扣率i)
折后价 = 标价 × 净价系数
综合折扣率 = 1 − 净价系数;折数 = 净价系数 × 10

现金折扣
折扣额 = 金额 × 折扣率
折扣期内实付 = 金额 − 折扣额
放弃折扣年化成本 = 折扣率 ÷ (1 − 折扣率) × 360 ÷ (信用期 − 折扣期)

销售折让
折让额 = 原销售额 × 折让率(或直接给折让额)
折让后净额 = 原销售额 − 折让额

易错点:连环折扣不能把折扣率相加。标价 1000 先减 20% 再减 10%,是 1000 × 0.8 × 0.9 = 720,综合折扣率 28%,不是 30%(那会算成 700)。

算例:① 商业折扣:标价 1000、连环 20% 与 10% → 折后价 720、 综合折扣率 28%、7.2 折。② 现金折扣:货款 10000、2/10 n/30 → 折扣额 200、 早付实付 9800、放弃折扣年化成本 2/98 × 360/20 ≈ 36.73%。③ 销售折让:原销售额 20000、折让率 5% → 折让额 1000、折让后 19000。

金额采用高精度十进制计算并四舍五入到分,比率保留两位小数,净价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现金折扣年化成本按通行的 360 天惯例折算(可按需改 365 天)。

常见问题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
三者都是价格减让,但发生环节不同:商业折扣是销售时按标价直接打折(如批发量大给折扣),成交价即折后价;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早付款给的折扣(如「2/10,n/30」10 天内付款享 2% 折扣),发生在收款环节;销售折让是货物售出后因质量、规格不符等给买方的价款减让,通常冲减销售收入。本工具三种口径都能算,但账务与开票仍需按企业适用准则和税务规定处理。
连环折扣(如「减 20% 再减 10%」)怎么算?为什么不是 30%?
连环折扣是逐次在上一步折后价基础上再打折,系数相乘而不是相加。标价 1000,先减 20% 得 800,再减 10% 得 720,综合折扣率 = 1 − 0.8 × 0.9 = 1 − 0.72 = 28%,而不是 20% + 10% = 30%。净价系数 = 各(1 − 折扣率)之积 = 0.72,相当于打 7.2 折。本工具用逗号分隔多个折扣即可自动按连环折扣计算综合折扣率与折后价。
「2/10,n/30」是什么意思?折扣额怎么算?
这是现金折扣的信用条件写法:「2/10」指 10 天内付款可享 2% 现金折扣,「n/30」指最迟 30 天内付全款(n 表示净额、不打折)。以货款 10000 元为例,10 天内付款,折扣额 = 10000 × 2% = 200 元,实付 9800 元;超过 10 天则须在 30 天内付全款 10000 元。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怎么算?为什么说它很贵?
放弃现金折扣意味着为多占用这笔货款一段时间付出隐性成本,年化成本 = 折扣率 ÷ (1 − 折扣率) × 360 ÷ (信用期 − 折扣期)。以「2/10,n/30」为例:2% ÷ (1 − 2%) × 360 ÷ (30 − 10) = 2/98 × 18 ≈ 36.73%。这通常高于不少短期资金成本,因此更适合把它和企业可用资金、借款利率、现金流安排一起比较;本页固定按 360 天商业惯例折算。
销售折让和退货、销售折扣一样吗?怎么做口径区分?
不一样。销售折让是货物没退、只在原价基础上减让价款(多因质量或规格轻微不符);退货是货物退回、整笔冲销;现金折扣(销售折扣)是收款环节的早付款优惠。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通常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时,需按规定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账务与开票口径请以现行税务规定和企业适用会计准则为准。
折扣率、折数、净价系数怎么换算?
折扣率是「减掉的比例」,折数(打几折)是「实付占标价的比例 × 10」,净价系数是「实付 ÷ 标价」。三者关系:净价系数 = 1 − 折扣率,折数 = 净价系数 × 10。例如折扣率 20% → 净价系数 0.8 → 打 8 折;连环减 20% 再减 10% → 净价系数 0.72 → 综合折扣率 28% → 相当于 7.2 折。本工具会同时给出这三个值,方便报价与比价。
这些折让含税还是不含税?
本工具只做纯数学计算,不区分含税 / 不含税,结果口径与你输入的金额一致:输入含税价,得到的就是含税折后价;输入不含税价,得到不含税净额。实务中,商业折扣若要按折后销售额计税,需关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是否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销售折让涉及红字发票和销项税额调整;现金折扣通常不直接改变原销售额。涉及增值税计算请配合发票、增值税等专门工具,具体以税务规定为准。
商业折扣开票时能直接按折后金额算吗?
要看发票列示方式。本工具可算出折后净额和综合折扣率,但税务上是否能按折后销售额作为计税基础,需要按现行增值税口径核对:折扣销售通常要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未按规定注明的,折扣额可能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页面结果只用于报价和金额核对,不替代发票开具与纳税申报判断。

来源与更新

商业折扣(含连环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均按通用商业与会计定义计算:净价系数 = 各(1 − 折扣率)之积、折扣额 = 金额 × 折扣率、放弃现金折扣年化成本 = 折扣率 ÷ (1 − 折扣率) × 360 ÷ (信用期 − 折扣期)、折让后净额 = 原销售额 − 折让额。均为纯数学与惯例公式、无时效政策参数,无需登记政策日历。

销售折让的会计确认(冲减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额、商业折扣是否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等, 涉及税务与开票口径,请以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和企业适用会计准则为准,本工具不做账务与税额处理。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0〕56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资料核对日期:2026-07-15。

最近更新:2026-07-15

本工具按通用商业与会计定义做纯数学计算,不区分含税/不含税、不含账务与开票处理;折让的会计确认、增值税红字发票等以现行税务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为准,不构成税务或经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