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算器
残保金的缴纳义务人只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类,个体工商户不是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本工具按全国统一口径计算,各省可规定更高的安排比例,当地社平工资、年审申报期与附加减免须以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残联的年度通告为准。 残保金计算器按现行公式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输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与职工年平均工资,自动折算重度残疾人按 2 人计、按当地社平工资 2 倍封顶计征,套用 50%/90% 分档减缴与 30 人以下企业免征,并算出多安排 1 名残疾人职工能少缴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免征残保金。
在编人员或依法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要折算成年平均用工人数,可以填小数。劳务派遣用工一般计入派遣单位,按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的协议约定执行。
只填三级及以下(非重度)的残疾人职工,重度的填到下一栏、不要重复计入。计入的前提: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实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已通过当地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3 级的职工,1 人按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这些人只填在本栏,上一栏不要再算一次。
=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口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是只算基本工资。
残保金计征标准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 2 倍(含)的按实际计征,超过的按 2 倍计征。这里的社会平均工资指城镇非私营单位与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由当地按年公布,填年额。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多数省份为 1.5%,个别地区更高(如 1.6%、1.7%),以当地现行规定为准。
安排比例不足 1%,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
再安排 1 名(非重度)残疾人职工,本年残保金可少缴 ¥132,000.00;再安排 1 人可让安排比例达到 1%、按 50% 缴纳;再安排 2 人可达到规定比例、不再缴纳。重度残疾人 1 人顶 2 人,达标更快。
年缴纳额 =(在职职工人数 × 规定比例 − 折算后实际安排人数)× 计征年平均工资 × 适用缴纳比例。差额为负按 0 计;金额按分四舍五入,人数与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分档减缴与 30 人以下企业免征执行至 2027-12-31。本结果为估算,实际缴费额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与当地残联年审结果为准。
本工具按国家层面的统一口径计算:1.5% 比例下限、重度按 2 人计、社平工资 2 倍上限、50%/90% 分档减缴与 30 人以下企业免征,都是全国通行的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更高的安排比例,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认定与年审要求、申报期,以及部分地区自行出台的附加减免或缓缴,本工具都无法覆盖——算完请以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残联的最新年度通告为准。
怎么用
- 先确认自己是不是缴费义务人,再选用人单位类型:残保金的缴费义务人只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类;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在其中,不是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选第三项「个体工商户」即可看到判定。属于前两类的再选「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这一步决定能不能享受「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免征」——该优惠只给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适用,人数再少也要按公式缴。
- 填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上一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在编人员,或依法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要折算成年平均用工人数,所以可以填小数。残保金算的永远是「上年」的数据,不是当前在职人数。
- 分开填普通与重度残疾人职工人数:第三栏填非重度的残疾人职工人数,第四栏填重度的(持《残疾人证》1—2 级或《残疾军人证》1—3 级),重度 1 人按 2 人计。两栏不要重复填同一个人。能计入的前提是签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实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缴社保,并已通过当地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
- 填职工年平均工资,需要封顶再填当地社平工资:职工年平均工资 = 上年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统计口径含奖金、津贴、加班费。如果单位工资较高,再填「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工具会按其 2 倍对计征工资封顶;不确定或不需要封顶就留空。所在地规定比例默认 1.5%,当地更高的(如 1.6%)自行改。
- 读年缴纳额与减免档:结果给出残保金年缴纳额、差额人数、计征工资、减免前应缴费额、适用缴纳比例(免征 / 50% / 90%)与减免金额,并算出「再安排 1 名残疾人职工能少缴多少」「还差几人达到 1% 档或达标免缴」,可直接用来做用工预算和申报前自查。
核心要点
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所在地规定比例时应缴的政府性基金,按年计算、由税务机关征收;个体工商户不在这一范围内,不是缴纳义务人。属于用人单位的,真正决定金额的只有三个数: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 谁要缴:只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类;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是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缴纳。
- 公式:年缴纳额 =(在职职工人数 × 规定比例 − 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职工年平均工资 × 适用缴纳比例。
- 规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多数地区 1.5%。
- 重度按 2 人计:残疾人证 1—2 级、残疾军人证 1—3 级的职工,1 人抵 2 人。
- 工资封顶:计征的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超过部分不计征。
- 分档减缴:安排比例 ≥ 1% 未达标按 50% 缴,< 1% 按 90% 缴;30 人(含)以下企业免征,均执行至 2027-12-31。
- 算例:100 人、年均工资 12 万、未安排 → 年缴 16.2 万元;安排 1 人后降到 3 万元。
- 临界提醒:1% 这条线卡得很紧。201 人安排 2 名普通残疾人职工,实际比例 0.995%,落在 90% 档;结果区的「实际安排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可能显示成 1.00%,但分档一律按未舍入的比例判定,看着「够 1%」不等于进了 50% 档。
四步自查顺序:① 先看用人单位类型——不是那五类就到此为止,个体工商户连零申报都不需要;② 是企业再看上年在职职工是否 30 人(含)以内,免征也通常仍要按当地要求零申报;③ 用差额人数 × 计征工资算出减免前应缴费额,工资高的先确认有没有触发社平工资 2 倍封顶;④ 最后按实际安排比例套 50%/90% 档。四步中任何一步的口径,各省都可能另有规定,以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残联的年度通告为准。
原理与公式
先判缴费义务人(财税〔2015〕72 号第二条):
残保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缴纳。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在这一范围内,不是缴纳义务人,不适用下面的任何公式,也无需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类型是企业,属于缴纳义务人,只是可能落进 30 人以下免征。
基本公式(财税〔2015〕72 号第八条):保障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差额人数为负或 0 的(已达比例),不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人数。
实际安排人数的折算:折算后实际安排人数 = 普通残疾人职工人数 + 重度残疾人职工人数 × 2
重度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1 人按安排 2 名计算。
计征工资封顶:计征年平均工资 = min(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 2)
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 2 倍(含)的按实际计征,超过的按 2 倍计征。
分档减缴与免征(2023-01-01—2027-12-31):实际安排比例 = 折算后实际安排人数 ÷ 在职职工人数 × 100%年缴纳额 = 减免前应缴费额 × 适用缴纳比例
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比例 0%);实际安排比例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达到 1%(含)但未达规定比例的按 50% 缴;不足 1% 的按 90% 缴。
算例一(未安排任何残疾人):企业,上年在职职工 100 人,规定比例 1.5%,职工年平均工资 120000 元,当地社平工资 100000 元。上限 200000 元,未超过,按 120000 元计征;应安排 100 × 1.5% = 1.5 人,实际 0 人,差额 1.5 人;减免前应缴 1.5 × 120000 = 180000 元;安排比例 0% < 1%,按 90% 缴 → 年缴纳额 162000 元,减免 18000 元,月均 13500 元,人均 1620 元。
算例二(安排 1 人跨档):同上但安排 1 名非重度残疾人职工。安排比例 1 ÷ 100 = 1%,恰好进 50% 档;差额 1.5 − 1 = 0.5 人,减免前应缴 0.5 × 120000 = 60000 元,按 50% 缴 → 年缴纳额 30000 元。仅这一个岗位,一年少缴 132000 元。
算例三(重度 1 人顶 2 人):同上但安排的是 1 名一级残疾职工。折算后实际安排 2 人 ≥ 应安排 1.5 人,差额为 0 → 年缴纳额 0 元。
算例四(触发 2 倍封顶):100 人,未安排残疾人,职工年平均工资 300000 元,当地社平工资 100000 元。上限 200000 元,按上限计征:减免前 1.5 × 200000 = 300000 元,按 90% 缴 → 年缴纳额 270000 元;若不封顶要缴 405000 元,封顶少缴 135000 元。
算例五(30 人的门槛):职工年平均工资 120000 元、未安排残疾人的企业,30 人时免征、年缴 0 元;31 人时减免前 0.465 × 120000 = 55800 元,按 90% 缴 → 年缴 50220 元。同为非企业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30 人也不免征,要缴 54000 × 90% = 48600 元。
算例六(个体工商户):一家雇了 40 名员工、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120000 元的个体工商户,虽然人数超过 30 人,但它不是残保金缴纳义务人,年缴纳额 0 元,也不需要做零申报;同样规模、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则要按 40 人测算,减免前 0.6 × 120000 = 72000 元,按 90% 缴 → 年缴 64800 元。
金额采用高精度十进制计算并四舍五入到分,人数与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差额人数按未舍入值参与计算,避免逐步取整造成偏差。为保证结果始终是可显示的有限数值,在职职工人数上限按 1000 万人、年平均工资上限按 1 亿元/年校验,超出即提示重填。
常见问题
- 个体工商户要交残保金吗?哪些单位才是残保金的缴纳义务人?
- 个体工商户不用交,也不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 号)第二条把缴纳义务人限定为「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都不在这五类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的办税指引也明确写明「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注意这和「30 人以下企业免征」不是一回事:后者是先构成义务人再享受免征,多数地区仍要求零申报;前者压根不进入征收范围,连零申报都不需要。要区分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它们登记注册类型是企业,属于缴纳义务人,只是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时可享免征。个体工商户后来转型登记为公司的,从变更之日起按企业口径判断。
- 残保金一年要交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
-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再乘适用的缴纳比例。以一家 100 人的企业、比例 1.5%、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12 万元、一名残疾人也没安排为例:应安排 1.5 人,差额 1.5 人,减免前应缴 1.5 × 120000 = 18 万元;因安排比例 0% 不足 1%,按 90% 缴纳,实际年缴纳额 16.2 万元,折合每月约 1.35 万元、人均 1620 元。差额算出来是负数或 0 的(已达标),不用缴。
- 30 人以下的企业还要交残保金吗?免征了还要申报吗?
- 在职职工人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依据是《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8 号),执行期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两个容易踩的坑:一是免征只给「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适用,30 人也要照缴;二是免征不等于免申报,多数地区仍要求在申报期内做零申报,不申报可能被认定为逾期。人数按上年在职职工计,31 人就要缴——上例改成 31 人、年均工资 12 万,减免前 0.465 × 120000 = 55800 元,按 90% 缴为 50220 元。
- 残保金分档减缴的 50% 和 90% 是怎么划分的?
- 看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折算后实际安排人数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不足 1% 的,按 90% 缴纳;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为 0,本来就不用缴。分界点卡在 1% 上,恰好 1% 走 50% 档。举例:200 人的企业安排 2 名残疾人职工,比例正好 1%,按 50% 缴;201 人同样安排 2 人,比例 0.995% 就掉到 90% 档,只差 1 个人,缴纳比例差近一倍。要注意结果区展示的「实际安排比例」保留两位小数,0.995% 可能显示为 1.00%,而分档判定用的是未舍入的比例,临界附近请以差额人数和适用缴纳比例两栏为准。该分档政策同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多安排 1 名残疾人职工,残保金能少交多少?招人和缴残保金怎么比更划算?
- 少缴的钱由两部分叠加:差额人数减 1,以及可能跨到更低的缴纳档。还是 100 人、年均工资 12 万元的例子——一名都没安排时年缴 16.2 万元;安排 1 名残疾人职工后,比例升到 1%、跨进 50% 档,差额降到 0.5 人,年缴变成 0.5 × 120000 × 50% = 3 万元,一年少缴 13.2 万元。这只是残保金这一项的变化,是否划算还要和该岗位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岗位改造与管理成本一起算,也和当地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补贴、税收优惠有关,需按本单位实际测算,本工具不作用工决策建议。若安排的是重度残疾人(1 人按 2 人计),折算后 2 人已超过应安排的 1.5 人,直接达标、当年一分不缴。工具结果区会直接给出「再安排 1 人可少缴多少」和「还差几人达标」。
- 残保金计征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有上限吗?超过社平工资 2 倍怎么算?
- 有。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执行: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 2 倍(含)的,按单位实际年平均工资计征;超过的,按当地社平工资的 2 倍计征。这里的社会平均工资指城镇非私营单位与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由当地按年公布。举例:100 人的企业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30 万元,当地社平工资 10 万元,上限 20 万元,按 20 万元计征——减免前 1.5 × 200000 = 30 万元,按 90% 缴为 27 万元;若不封顶则要缴 40.5 万元,一次封顶省下 13.5 万元。高薪企业务必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填上。
- 哪些残疾人职工才能计入残保金的实际安排人数?重度真的按 2 人计吗?
- 计入是有硬条件的:把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并且要通过当地残联组织的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后才能在申报时抵减。重度确实按 2 人计——安排 1 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所以本工具把普通与重度分成两栏填,重度那一栏会自动乘 2,注意别把同一个人在两栏都填一遍。
- 残保金什么时候申报缴纳?逾期会有滞纳金吗?
- 残保金按年计算、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申报缴费期由各省确定,多数地区在每年的年中至年末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残保金(例如广东 2025 年的缴费申报期为 8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年审申报期为 3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和残联的年度通告为准。逾期代价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经提醒并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要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 的滞纳金——折合年化约 180%,比多招一个人贵得多。另外,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或缓缴。
- 残保金和按比例就业年审是一回事吗?先做哪个?
- 不是一回事,但是一条流水线。「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各地也叫年审)由残联负责,核的是你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属实、能否计入;残保金申报缴纳由税务机关负责,用认证通过的人数套公式算钱。顺序上先做年审认证、再做残保金申报——没有按期认证的,申报时实际安排人数通常按 0 计,等于把 90% 档的全额残保金交一遍。所以即使已经安排了足额残疾人职工、算下来不用缴,也别跳过年审。